C921.【冯文】台湾:台湾府知府冯协一
一
康熙五十二年(1713),冯协一转知台湾府。
《(光绪)临朐县志》卷十四冯协一本传:“调台湾府知府。台湾民成丁以上岁输银一钱六分于官,曰公用。协一曰“均平类也’,除之。旋乞归。”赵执信《退庵冯君墓志并铭》:“君引疾请谢事,两台不许,反调之知台湾府……·因俗济和,化行徼外。前守创例:民成丁以上者,每名岁入银于府,为船政需。君曰:是又均平也’,亟除之。恒巡行属邑,宣布朝廷威德,使民谙法令,习礼让,华风郁然刘良璧《重修福建台湾府志》卷十三《职官台湾府知府》:冯协一:江南人。康熙五十二年任,五十四年致仕。”
康熙五十四年(1715),冯协一致仕,仍留居台湾。
二
冯协一致仕后未立即动身,居留一段时间后方才离台湾,康熙五十七年方抵达南京。
雍正四年(1726),冯协一探视赵执信于里第,以间至弟山中,适有家难,三日而去。
雍正八年(1730),冯协一离南京,携家北返青州,城东三里,先公所授庄,是宋王沂公别墅,君于其中作池亭,恣闲适乐而忘老。
雍正十一年(1733)冬,冯协一探视赵执信于里,复来视弟,弟已肓废,对饮强欢,又三日而去,斯为长别矣。
乾隆二年(1737)春,冯协一继室吴氏卒。冬十月,冯协一卒。
1661--1737享壽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