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57 大量学生涉案!它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
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起诉人员中,近90%没有犯罪前科,系初犯。
“帮信罪”是什么罪?“跑分”又是什么?
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其中常见方式之一就是把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分子。
为什么出售银行卡成了最常见的帮凶罪?
因为犯罪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账户。在这个“跑分”过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如此一来,一笔赃款被稀释成无数笔“正常的资金”最后转到犯罪分子账户下。所以,对于电信诈骗来说,银行卡当然是买的越多越好。自然,把银行卡售卖给不法人员,也就成了最常见帮助电信犯罪的方式了。
除了卖卡,还有一个常见的帮信罪形式就是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有一份“ 好工作”,只需要把人拉进微信“理财”群,就能获得可观的提成。动动手指拉拉人就能赚钱了,你干不干?在拉人进微信群之后,等待你的有可能是法律的制裁。
尽管没有参与诈骗,但拉人的行为给电信诈骗提供了帮助,就已经构成了帮信罪。总之不管是卖银行卡还是拉微信群,为了一点利润就选择帮助电信犯罪,不仅害了自己还连累了亲人,属实有点不值得。
判帮信罪有个大前提,就是明知别人在搞电信网络犯罪。就算如此,也不是你说 “不知情”就没事了,法官还是要根据获利情况等客观因素,判断你是否有条件知情。
贰
检察机关发现,帮信罪案件激增背后,折射出一些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有的问题还较为突出,需要加强源头管控、协同治理。
一是三类人员涉案问题值得高度关注。第一类是在校学生。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的。第二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这类人员抱着“赚快钱”“炫耀能力”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第三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等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
二是招聘、实习、兼职领域涉案问题较为突出。办案发现,有的招聘市场特别是网络招聘平台对招聘企业资质、发布招工信息等缺乏严格审查和管理,导致不少人员因为虚假、违法招聘广告,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陷阱,最终触犯帮信罪。有的学校对学生就业指导、教育管理不到位,实习管理松弛,对实习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部分在校学生在实习兼职过程中受骗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设备工具的源头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些犯罪人员通过非法出售、出租专业设备或工具,帮助上游犯罪实施。有的设备、工具有正常用途,但由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缺乏必要的规制和监管,易被用于违法犯罪。由于企业注册准入门槛较低、对公账户开立审核条件相对宽松等,围绕对公账户开立、买卖形成黑色产业。一些人员受利益驱使,注册空壳企业,开立对公账户,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使用。
叁
坚持宽严相济、惩防治结合,推动依法惩治、有效治理帮信犯罪.针对办案中反映的趋势问题,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在依法全链条惩治帮信犯罪的同时,强化类案监督,推动诉源治理,深化以案释法,筑牢帮信犯罪社会防线。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政策把握,坚决遏制帮信犯罪滋生蔓延。围绕网络犯罪链条,加强立案监督,深挖案件线索,由下游帮信犯罪追溯至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实现全链条打击。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帮信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涉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行业“内鬼”,建议对行业内部人员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注重区分地位作用分类分层处理,对初犯、偶犯,尤其是仅出售个人少量银行卡、违法所得不大且认罪认罚的,严格把握起诉标准,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确保办案良好效果。
二是完善法律规定,加强案例指导,提高帮信案件办理质效。网络黑产行为迭代升级,导致帮信罪在实践适用中新情况新问题较多。目前,正在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责任,形成协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办理帮信犯罪证据指引,研究梳理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办案指引。
三是加强类案监督,协同推动网络诉源治理。帮信案件背后折射出不少社会治理、网络监管问题。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度挖掘、关联分析帮信罪办案数据,加强案件反向审视,实现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的模式转变,推动以案促治。对于涉“两卡”类案件,围绕新开账户审核、存量账户排查、高风险账户风控等,提出“检察预警”,推动全流程监管。
四是坚持预防为先,加强以案释法,防止普通群众沦为犯罪“工具人”。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检察机关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区域,通过法治宣讲、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会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用好典型案例,加大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力度,提升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
在打击反诈这条路上,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不是国家,不是反诈民警,而是我们老百姓自己。
家人们,别让你们的“热心肠”变成他们的“替罪羊”!
来源:武清检察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