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公布了对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作出当庭判决,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这个贪赃枉法、为“王振华强奸幼女案” 保驾护航的主审法官,将“强奸幼女罪”改为“猥亵幼女罪” 的禽兽不如的主审法官,就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唐敏!
据【财新网】2022年7月28日消息称:曾任“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的主审法官唐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7月28日,上海市纪委监委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虹口区纪委监委发布这一消息。又据官方简历显示,53岁的唐敏(1968年8月生)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曾任普陀法院刑庭庭长,期间于2013年4月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根据普陀区政府网站的公开信息,唐敏还是普陀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
另据网传消息:唐敏落马原因之一,还包括唐敏疑收受王振华巨额贿赂,将“强奸幼女罪”改为“猥亵幼女罪”,使禽兽王振华脱罪轻判有期徒刑五年。
王振华、唐敏官商勾结,狼狈为奸,贪赃枉法,“宁愿花几百万请大律师,也不愿意给受害人赔偿安抚” ,又是“宁愿花了多少钱,收买了唐敏” ,从而使“王振华强奸幼女案” 华丽转型升级为“猥亵幼女罪” 的呢?!
另据网传,2022年初,罪犯王振华还迫不及待准备保外就医,拟在3月份大摆宴席,庆祝王振华强奸幼女犯60大寿呢。可惜因上海疫情未果。
如今,禽兽不如的唐敏落马了,那么,其9岁的蒙冤幼女及其受害人家属,是否可以申请重审“王振华强奸幼女案” ,申请判处王振华、唐敏死刑,并申请要求“国家赔偿”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