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828..冯资荣:古旧族谱中的专用词汇,你知道哪些?(下)
翻开一本本老旧族谱,你一定会为那文言文而觉得头疼。其实只要你掌握了一定的族谱专用词汇,读谱乃至修谱你都能应用自如,如白话文一样,娓娓读来写去。
殇,指幼年夭折或为国战死者。亦称“殇折”、“殇夭”。《礼记》注:“生未三月不为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八岁至十一岁为下殇,十一至十五岁为中殇,十六至十九岁为上殇,若二十岁以上则如常书,非殇也!”《仪礼·丧服传》:“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
早卒,早年去世。20岁以上死亡者书“卒”或“早卒”。
螟蛉子,养子,过继儿子。《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三回目:“张员外义抚螟蛉子,包龙图智赚合同文。”清杨懋建《京尘杂录·辛壬癸甲录》:“桂喜,居松秀堂,杨寳林,螟蛉子也。”比喻有承继关系的事物。《人民文学》1981年第5期:“文章指出 曾今可写的白话诗,实际上却是旧体诗的螟蛉子。”
流寓,在异乡日久而寄居他乡。《周书.庾信传》:“南北流寓之士,各许还其旧国。”《后汉书·廉范传》:“范父遭丧乱,客死於蜀汉,范遂流寓西州。”
配,是男子结婚的专用词。
适,指女子出嫁。《梁书·韦放传》“乃以息岐娶率女,又以女适率子。”《孔子家语·本命》“女年十五许,有适人之道。”
元配,第一次娶的妻子。也称“正妻”“嫡妻”(与“庶妻”相对)。
继配,元配亡故后,继娶之妻。亦称后妻,继室。宋王安石《尚书度支郎中葛公墓志铭》:“乡邑孙氏,今祔以葬者,公元配也。万年县君范阳卢氏,公继配也。”
嫡、庶,“嫡”与“庶”相对,“嫡”指正妻,“庶”指妾,又称副室、偏房等。
守节,指在丈夫死后不再结婚或未婚夫死后终身不结婚,直到老死,不改变节操,为守节。亦称“节妇”。《左传·成公十五年》:“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
改志,即离婚后改嫁。
粤稽,考证查证的意思。“粤”只是助词,稽是查证的意思。
契,古代把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如合同、总账、案卷、具结都称作契,后单称买卖的文卷为契。
处士,称德才兼备而隐居不愿做官的人士,也称高士、隐士。《荀子》云:“古之所谓处士者,德盛者也。”《孟子·滕文公下》:“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
伯仲叔季,兄弟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是最小的。《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亦唯伯仲叔季图之。”
封赠,将文武官员的官爵、有关名号授予其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及本人妻室的制度。存者称“封”,殁者为“赠”。一品高官可封赠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三代,连同妻室共四代。以下有封赠两代、一代的,品位低之官只封赠妻室而不追及上代。
诰命,皇帝的命令。 《后汉书·窦宪传》:“和帝即位,太后临朝,宪以侍中,内干机密,出宣诰命。”《旧唐书·苏安恒》:“惟陛下思之,将何圣颜以见唐家宗庙?将何诰命以谒大帝坟陵?”明清之际对文武官员及其先代、妻室授予爵位、名号时,皇帝命令有“诰命”与“敕命”之分。五品(含五品)以上授诰命,而针对官员本身的叫“诰授”,针对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时,存者叫"诰封",殁者叫"诰赠";六品以下授敕命,称“敕授”、“敕封”、“敕赠”。
例授,循例授官。《清会典·验封清吏司》载,清制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予本人者为“例授”,因推恩而授给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为“例封”,其殁者为“例赠”。
貤封,官员以自身所受的封爵名号呈请朝廷移授给亲族尊长(远祖、伯叔或外祖父母等)称为“貤封”、“貤赠”。明张居正《寿汉涯李翁七十序》:“故有赐沐之恩,有貤封之典,以体其私。”
议叙,吏部考核官吏后,对成绩优良者奏请给予加级或记录,以示褒奖,谓之“议叙”。功多者加倍议赐奖励为“优叙”,由保举而任用的官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 清谭嗣同 《先仲兄行述》:“以国子监生充实録馆誊録,议敍通判。” 亦指掌议叙之官,《清史稿·选举志七》:“惟四库馆誊録、议敍等职,多靳不令纳捐。”
承荫,凭借上代的余荫而授的官职曰承荫,即恩荫授官。《元典章新集·吏部·承荫》:“职官以礼去任例应致仕,委有一子承荫。”
行,排行,在自己所在辈分中排名,后接数字,如行一、行二。孔子名丘,字仲尼,排行第二,故称孔老二。元稹,因行九,人称元九侍御。
醮,古代结婚时用酒祭神的礼节。亦指冠礼、婚礼仪式。《说文》:“醮,冠娶礼祭。”《博雅》:“醮,祭也。”也称寡妇再嫁为“醮”
聘,指订婚、迎娶之礼为聘。族谱中指男子定亲,即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已经确定,但未完婚。《礼记·内则》云:“聘则为妻”。
妾,古时女子对自己的谦称,也指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妻、男子在妻以外娶的女子,又称小妻、傍妻、下妻、如夫人、小夫人、侧室、偏房、少妻、庶妻等。《春秋传》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礼记·曲礼》:“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冥婚,男子故后结成的阴亲。一种情况是未婚卒,另一种情况是婚后死亡,妻子改嫁又招阴亲。
字,即许配,族谱中“字”为女子定亲,与男子定亲的“聘”对应。
于归,女子结婚。
未字,女子尚未定亲。
待字,即尚待许配,待字闺中。按:现在修谱,一般不写“未字”、“待字”,而直接写“适某某”。旧谱中的“未字”也应据实改为“适何地何人”或“适不详”,不然人们会认为是永不出门的闺女。
出赘,指男到女家成婚并改为女方姓,成为女家的一员,所生子女也随母姓。又称倒插门、招郎。《汉书·贾谊传》:“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族谱中表述有二:“出赘某地某姓,后裔改姓某”,另一种只是改变居住地,后裔未改姓,族谱继续延续。
入赘,指招女婿进来,女儿婚后住娘家。
霜赘,俗称“坐山招夫”,即丈夫去世后,妻子再招一个丈夫进来。
顶门,为兼祧子娶妻,以传后代。
出继,本姓男子给外姓当儿子(现在大都与出嗣同)。
无传,婚后有女无子者,有的也称“无子”。
无嗣,婚后无子女者。
无出,在旧谱中元配标注“无出”,没写卒年者多为被休;继配标为“无出”,多为无育。
雷、祧,名字里带此二字者,多为婚后未到七个月出生。如“五月祧”、“六月雷”,分别指婚后五个月、六个月出生。
挂喜丁,修谱期间已孕,未出生者。与“雷”、“桃”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合兆,即合葬,合冢。应为夫妻双方均去世,且葬同一墓坑和方位。
归宗,回归到自己原来的祖宗名下。某人出赘或出继他姓,因生父后代乏嗣,由入赘或入继方的后代回来顶嗣生父方后代,即称归宗。这里的“宗”仍是指父系的直系血缘。
厝,把棺材停放祠堂、堂屋待葬,或浅埋以待改葬。
童生,也称“文童”。明、清科举时,凡应考生员,不论大小,皆称“儒童”,统称“童生”。
庠生,府、州、县学生员的别称。庠即学校。
增生,生员名目。明代之生员有月米,额内者为廪膳生员,增额者为增广生员。清代之生员于岁科两试在一等前列者,方能补为增生或廪生,但有一定的名额。
廪生,生员名目。明代府、州、县学生员最初每月都给廪膳,补助其生活,故名。清沿明制,廪生领取膏火银。经岁科两试一等前列的,方能取得廪生资格。
附生,即“附学生员”,系府、州、县学中生员名目之一。于府、县学廪生、增生名额之外又增加生员名额,附于诸生之末。是生员中资历最低者。初入学者之文童均称“附生”。
贡生,生员均隶属于府、州、县学,若经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则不再是府、州、县学生员,而称为“贡生”。
邑,县的别称。如邑宰,即县令。古代称国为邑;泛指一般城市,大曰都,小曰邑。
郡,古时的地方行政区域名,相当于今天的市州一级。
义田,指宗族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一般为显贵的宗亲捐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