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43 国家网信办:滴滴存在16项违法事实,含过度收集乘客人脸信息等 处80.26亿元罚款
国家网信办:滴滴存在16项违法事实,含过度收集乘客人脸信息等 处80.26亿元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归纳起来主要是8个方面。①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1196.39万条;②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应用列表信息83.23亿条;③滴滴过度收集1.07亿条乘客人脸信息、年龄段信息5350.92万条、职业信息1633.56万条、亲情关系信息138.29万条、“家”和“公司”打车地址信息1.53亿条等等。经查实,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总台央视记者张岗)